从去年开始,我们作为一个R&D部门—-虽然不是research,只是development而已—-也被摊派了申请专利的任务。当时很多人都觉得,我们的工作都是按照业界成熟的方式去做的,没有太多创新,很难找到什么东西申请专利。可是年底公布我们这年申请到的几个专利时(其实还没有最终批准,但可能性很大,对于我们已经是完成任务了),很多人都惊讶了—-居然这样都能算专利?因为其中的一些,是我们早已熟知的方案,之前已经有使用的了。有一种解释是:专利不一定是非常创新性的东西,别人没有申请过的,都有可能申请,至少是某些国家的专利法是这样规定的。
我有个感觉,目前的专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起到保护创新的作用了,反而更多是大公司竞争与保护的商业手段。例如这个关于IBM的trim()专利的评论就讽刺得很妙:”我们有数万项专利,你们真的想让我们去翻出7项你们侵犯了专利?或者简单点,给我们2千万美元?”
申请一个专利的手续相当复杂,”养”一个专利更是花费不少,一般人和小企业即使有什么好点子都不容易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更不用说通过申请大量专利来对整个方案进行全面覆盖了。香港就有大学研究人员对媒体说期望政府能够帮助(资助)他们去申请专利。整个专利制度倒是养活了一大批专利工程师和律师吧。
说回来,我今年倒是应该琢磨一下有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个专利了,一方面赚点奖金,另一方面也可以糊弄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