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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ung的学习笔记, aleung的idea

路权

第一次到荷兰的时候,同行同事就说,荷兰人开车怎么都不让行人啊。住的酒店附近几条路都不宽,也就是广州小区里的道路的宽度,车也不多,路口没有交通灯也没有斑马线,但是我们过马路的时候汽车都不让我们,跟在瑞典受到的礼遇差远了。当时我们就说,看来荷兰人不如瑞典人谦让啊。

但后来呆的时间长了,发现也不全是这样,当在斑马线上要过马路时,即使我们习惯的站在路边等待,即使汽车以很快的速度飙过来,大多数司机都会将车停在斑马线前让我们过去。我就想,也许是刚来的时候定论下得太早了,其实多数荷兰司机也让行人的。

抱着这种”在路口过马路时汽车会让行人”的心态,在一些路口又碰了麻烦。住处的附近有个丁字路口,准备右转的车会停在路口前,我经常趁这个机会就过马路,以为他们是故意让我的。但有时我刚要过马路的时候它又起步了。

后来,我才发现了区别:那个丁字路口虽然用横穿马路的线标示行人自行车横过的路线,但却没有画斑马线。在有斑马线的地方,即使你只是站在路边,多数汽车都会完全停下让你先过;而想在没斑马线的地方过马路就得非常小心,一定要完全没车才能过,汽车不会作丝毫减速避让。这与道路的宽度没有关系,与车辆多少行人多少也没有关系,一切按照标识。习惯了之后就发现这非常好,行人车辆都守规矩,行人不怕被车撞,车辆不担心撞到人,相互都不会影响到对方。

类似的情况也体现在车辆行驶上。在欧洲,坐车离开城市范围后,公路往往都不宽,甚至只有两车道,不时会有分叉路口或者十字路口,都没有交通灯的,但是司机一路都开得很快,不会在路口前减速,仿佛他从来不担心路口会有车驶出来。仔细观察后发现路口前都会有交通标志,用粗线和细线标出交会的道路,我们走的路是粗线,司机是不会减速的,但如果我们走的路是细线,司机就会在路口前减速或者停下来。

在这里面有一个路权(Right of way)的概念非常重要,路权是使用道路的权利。斑马线标志着在这个区域中行人拥有比车辆优先的路权,因此车辆要停下来等行人通行;而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行人过马路不能影响汽车的通行,因为车辆有优先路权(对此,不同地方的交通法规可能不一样)。在没有交通灯的路口,主要道路上的车辆有优先路权,因此岔道上的车只能在完全不会影响主要道路上车辆通行的时候才能驶出来。有交通灯的路口,绿灯表示得到路权。在路口,直行车辆比左转车辆路权优先,因此左转车不能强行挡住对面来车而左转。

在发达国家(也包括香港、澳门),虽然多数道路都狭窄,平交路口密集且大都不设交通灯,交通依然相当顺畅,道路通行效率很高。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礼让不礼让的问题,关键是明确每个参与者所拥有的权利,大家相互尊重对方的权利,依照规则行事。我没有考车牌,不知道中国的交通法规里有没有与西方国家相同的路权的概念,不过就算有,在每个人的心中和实际执行中都是不存在的。

由这个路权想开,我觉得西方国家发达,其中一个因素是他们能够很好的将社会中各个个体的关系及利益冲突通过权利(right)来明晰、规范和协调,保障了整个社会运作的效率。而中国人向来缺乏权利意识,也没有对权利的尊重,我们认的只是权力(power)。